甲供材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等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提供給建筑施工企業用于建筑、安裝、裝修和裝飾的一種供貨方式。
一、甲供材的計價方式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在招標文件中按照現行國家清單計價規定填寫《發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其中寫明甲供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交貨方式、交貨地點等。承包人投標報價時,依據招標文件要求甲供材料單價應計入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中,合同簽約后,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扣除甲供材料價款,不予支付。
投標人在收到招標文件中甲供材料一覽表時應注意表格中是否明確了甲供材的交貨方式、交貨地點以及是否為含稅單價。在投標報價時要充分考慮甲供材的交貨方式、交貨地點及單價是否含稅,工程一旦中標,甲方則認為以上費用均已考慮在報價內。甲供材一覽表是合同的組織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一定的約束力。
二、甲供材責任承擔對策
1.每月月末承包人應根據合同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向發包人提供甲供材交貨的日期計劃,發包人應按計劃提供。承包人提供甲供材計劃后發包人未提供材料則視為發包人違約,承包人未提供甲供材計劃導致甲供材未按時進場的責任由承辦人承擔。
2.發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如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發包人原因發生交貨日期延誤、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變更等情況的,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應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3.結算時發承包雙方對甲供材料的數量發生爭議不能達成一致的,應按照相關工程的計價定額同類項目規定的材料消耗量計算。
4.若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購已在招標文件中確定為甲供材料的,材料價格應由發承包雙方根據市場調查確定,并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明確的事項:(1)材料由甲供變為乙供,發包人給承包人增加采購保管費;(2)由承包人收取供應商的進項稅發票。
以上是甲方招標時的操作,乙方投標報價時的操作,同時也是開工后甲乙雙方就甲供材料價格調整的措施。甲供材下如何進行投標報價以及明確開工之后甲乙雙方的責任劃分,做到提前預測風險,后期合理規避風險,爭取利潤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