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以“不見面”方式進行
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通知。
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一律采取“不見面”方式進行。所需申報材料和核查資料采取電子掃描件或復印件,以網絡傳輸或郵寄的方式報送。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與住房城鄉建設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企業: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中共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精神,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1、考評一律采取“不見面”方式進行
所需申報材料和核查資料采取電子掃描件或復印件,以網絡傳輸或郵寄的方式報送。
2、考評結果一律以短信方式告知企業
以電子版形式報省廳。
不再以書面形式向企業發放考評結果告知書,考評“合格”以上企業收到信息后,直接通過企業鎖登錄系統提交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關人員證書延期申請,省廳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審批。
3、各級考評機構通過網絡、媒體等向社會和相關企業告知考評機構聯絡方式、電話和郵寄地址,方便企業及時郵寄、傳輸考評資料。
企業資料中應注明回郵地址和聯系方式。
4、疫情結束后完成對企業的現場核查工作。
對因疫情影響,企業不能按時申報考評的,經核實確認后,可延遲申請考評。
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將考評結果一律以短信方式告知企業,以電子版形式報省廳。不再以書面形式向企業發放考評結果告知書,考評“合格”以上企業收到信息后,直接通過企業鎖登錄系統提交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關人員證書延期申請,省廳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審批。各級考評機構要通過網絡、媒體等向社會和相關企業告知考評機構聯絡方式、電話和郵寄地址,方便企業及時郵寄、傳輸考評資料。對因疫情影響,企業不能按時申報考評的,經核實確認后,可延遲申請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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